来安建立村级就业和社会保障信息员队伍
为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向农民覆盖。日前,来安县出台了《来安县关于建立村级就业和社会保障信息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全县11个乡镇的130多个行政村建立村级就业和社会保障信息员队伍。在村民委员会设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站,聘用信息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年补贴300元/年,经费从就业专项资金中解决。
村级就业和社会保障信息员由乡镇政府确定1名村委会工作人员兼任。意见规定:信息员要具备初中以上文化学历,年龄不超过45周岁;责任心强,能承担并愿意从事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能够进行基本的电脑操作;各乡镇要依托在已经建有标准化村支部建设的基础上,建立村级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站,逐步配备计算机等办公设施。
村级就业和社会保障信息员应按职责要求,承担所在行政村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工作:一是宣传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政策,提供政策咨询;二是动态掌握并按规定上报本村劳动力资料及富余农业劳动力外出务工、就近转移就业、自主创业等情况;三是根据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工作安排,做好调查统计工作,做到台帐清晰、数据准确、报送及时;四是协助发布就业岗位、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技校招生等信息,配合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为推进基层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村级就业和社会保障信息员实行聘用制,聘期一年,由乡镇人民政府办理聘用手续并发聘书;对不胜工作或不能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乡镇政府进行重新调聘;县人局每年组织一次业务培训,鼓励其参加全国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鉴定考试,做到持证上岗;乡镇建立绩效考核机制,每年组织一次考核,对考核称职的予以续聘,不称职的予以解聘。同时,对工作绩效突出、群众反映好的信息员,给予表彰和奖励。(李天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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