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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市直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创新案例》公需科目考试的通知
时间:2010-8-12 9:24:00 |   浏览:

 
市直各有关单位:
原市人事局《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创新案例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的通知》(滁人办发〔200911)文件下发后,各部门认真贯彻文件精神,采取不同形式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与自学,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为使验证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分部门开展市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案例》公需科目考试工作,现将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范围和对象
    考试对象为市直单位已纳入继续教育对象的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范围为各单位已定购《创新案例》教材并参加学习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定于828(星期六)上午9001100进行。
三、考试形式与试卷收发
考试形式为开卷考试,各单位自行组织,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开考。各单位于8288时到原市人事局考核培训科领取试卷,考试结束后,试卷于当日16时前送原市人事局考核培训科。
四、考试费用
根据市物价局滁价费字〔2004148号文件规定,本次《创新案例》公需科目考试费为每人20元,凡未交费的个别单位务必于825前到原市人事局考核培训科报名交纳考试费(电话:3031818),交费时请将参考人员名单用Excel电子表格形式发送至原市人事局考核培训科邮箱,地址为:czkhpx@163.com,逾期不报名不予补考。
五、巡考
考试期间,市人社局将会同市直相关主管部门组成巡考组,到部分单位巡考。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OO年八月九日
 
 
作者:考核培训科 |   信息来源: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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