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1日在我市新江玻璃厂新建厂房工地工作的民工因未领取到工资,到市委市政府上访,并有个别工人采取了跳楼讨要工资的极端行为,我市迅速启动讨要民工工资应急预案,我局和相关职能部门在接到市政府的通知后,立即赶往现场,一是迅速稳定工人情绪,二是对拖欠工资行为的建筑企业立即展开调查。
经调查,滁州市新江玻璃厂新建厂房工程由浙江洪发建设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承建,讨要工资的是该工程的木工班组和瓦工班组,工程现场实际负责人称由于这两个班组的工作进度较慢,现要求两个班组离场,但对这些工人的工资却未结清,为此,数十名工人要求结清所有工资,但由于该工程的工程款迟迟未到位。
针对上述情况,我队迅速采取了动用该企业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支付工人工资的程序,我队动用了该企业缴纳的9.9万元保障金用于支付工人的工资,并要求该企业须在8月1日前补回已动用的保障金部分,截至目前,讨要工资的民工朋友们均已领取了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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