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失业人员持原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介绍信,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到市劳动保障局登记,参加失业人员职业指导培训。培训后持培训证明、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户口簿、身份证、1寸免冠照片2张,到本人户口所在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劳动和社会保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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