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劳动保障局: 现将省劳动保障厅《关于报送两项民生工程进展情况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民生工程情况报送工作。要建立系统民生工程情况报送制度,完善统计调度机制,确保按时完成民生工程情况报送各项任务。 二、按省民生办《通知》要求,从2008年4月份起,实行按月报送。各市统计报表上报市局的截止时间为每月3日前。 三、各县市区劳动保障局负责民生工程统计报送工作的领导和责任人名单及联系方式,请于4月30日前报市局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科。 联 系 人:刘 俊 赵 星 联系电话:3037644、3042118(传真)、3022072(传真)
相关附件如下:
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报送两项民生工程进展情况的通知》的通知
滁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