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提高参保居民享受待遇水平,考虑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居民参保的影响,为促进城镇居民的参保积极性,市局正在进行调研,拟对目前居民医保政策作出适当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请各县市根据2007年居民医保工作中的实际经验,对建立激励参保的机制,如:提高报销比例、扩大门诊慢性病报销病种范围、提高学生意外伤害赔付的标准、提高大病重病的报销比例、给予城镇居民顺产难产适当补助、提高参保居民的最高支付限额等方面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材料或电子邮件于4月25日前报送市局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科。
联系人:刘俊 联系电话:3037644 3022072(传真)
电子邮箱:czylgsk@163.com
滁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八年四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