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门诊
参保人员凭医疗保险证、卡在市直定点医院和药店就医购药,所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刷卡结算,不足部分个人现金支付。
2、住院
参保人员住院须凭医疗保险证、卡在定点医院办理住院手续,出院时交清个人应支付的费用即可,其余医疗费用由定点医院和中心结算。
3、外转院
参保人员需转往市外 特约医院住院的,须按规定到定点医院办理手续并报中心备案,出院后持本人医保卡、发票、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及外转院审批表到医保中心审核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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