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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伤害可以认定为工伤?

时间:2008-7-10 17:14:32 |   浏览:

  工伤必须是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能够认定为工伤的大致有如下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l丁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符合以上情形之一的,依法可以算做工伤。
  

 
作者: | 来源: | 编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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