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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投诉要“有本账”

时间:2008-1-24 17:09:16 |   浏览:

  
 

春节临近,许多农民工兄弟前来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联合清欠办公室(沿河路111号)反映工资被拖欠,但不少人因证据不足或携带材料不全等原因白跑一趟。在此,市清欠办工作人员温馨提示,拖欠工资投诉应携带如下材料:1.书面投诉材料,包括:被投诉建筑企业名称、地址及公司负责人联系电话;工程项目名称、地址、项目经理姓名及联系电话;从事工种、工作起止时间、拖欠金额、涉及人数;本人姓名及联系电话。2.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复印件。3.拖欠工资证明(如项目经理出具的欠条、考勤表、工资发放表)复印件。4.其他证明材料。5.涉及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需要注意的是,若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民事诉讼解决;因承包款、材料费、运输费等发生争议,可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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