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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如何处理?

时间:2008-1-21 17:14:01 |   浏览:

  

 

答:《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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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文章: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或经济补偿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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