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社办字[2007]148号
市直各参保单位:
根据省政府195号令«安徽省职工生育保险暂行规定»和市政府滁政[2007]48号«关于贯彻实施安徽省职工生育保险暂行规定的通告»的精神,经研究确定以下医疗机构为市直生育保险定点医院。
1、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及附属医院;
2、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及附属医院;
3、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4、滁州市第五人民医院。
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要与各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签订生育保险服务协议,共同做好职工生育保险服务工作。
滁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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