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事项目
代理保管个人档案
◆办理机构
滁州市劳务合作中心
◆办理条件
市直两区下岗失业人员
◆办理材料
(一)存档
1、 本人身份证;
2、 加盖原工作单位公章未拆封档案。
(二)调档
1、本人身份证;
2、《滁州市劳动事务代理合同书》。
◆办理程序
(一)存档
委托人(下称乙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档案至档案代理窗口,由劳务合作中心(下称甲方)工作人员检查后,乙方填写《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申请表》,甲乙双方签订《滁州市劳动事务代理合同书》
(二)调档
请乙方携带本人身份证、《滁州市劳动事务代理合同书》至档案代理窗口办理,甲方验证后将《滁州市劳动事务代理合同书》收回。
◆受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收费标准
劳务代理费5元/月,收费依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核定职业介绍正式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价费[2005]3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