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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人员办事(咨询)指南

时间:2007-12-28 15:28:39 |   浏览:

  

政策法规依据:

《关于印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规程(试行)>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3]38号)

一、离退休人员和遗属每月工资发放情况查询需提供

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2、退休证(遗属手册);3、领取养老金存折。

办理时限:材料齐备,即办。

二、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码,向银行出具更正证明需提供

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2、退休证;     3、单位证明;     4、领取养老金存折。

办理时限:材料齐备,即办。

三、档案查询需提供

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2、退休证;      3、单位或所辖社区(本地或异地)的介绍信。

办理时限:材料齐备,即办。

四、补办退休证及领取补办退休证需提供

补办退休证: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2、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一寸或二寸); 3、领取养老金存折。

领取补办退休证: 1、本人身份证(代领者同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2、领取养老金存折。

办理时限:即时接收材料,下月10号以后领取。

五、协助异地社保机构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需本人携带

1、身份证;  2、退休证;  3、两张资格认证表。

办理时限:材料齐备,即办。

六、办理离休人员护理费需提供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两张照片;3、本人近期病历。

办理时限:一个月。

七、办理离退休人员丧葬抚恤费需提供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火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领取养老金存折原件及复印件;4、单位或家属申请报告。

办理时限:每月20日前报,下月10号支付。

八、办理遗属困难补助费需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原件;     2、四张照片;     3、街道或社区出具本人无工作、无任何经济收入来源证明;   4、单位或本人申请报告。

办理时限:一周。

九、政策咨询电话:3039971

十、办公地址:滁州市明光东路269号市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四楼退管科

十一、如有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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