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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

时间:2007-12-28 15:30:50 |   浏览:

  

一、审批依据:关于印发《安徽省民办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审批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200529号)

二、申报条件、办理程序:参照上述文件要求

三、材料清单

(一)筹备设立批准书;

(二)筹备设立情况报告(对照办学条件和设置标准对筹设过程及结果作出较为详细的说明);

(三)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组成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

(四)学校章程;

(五)学校资产明细及资产有效证明文件(包括银行资金到位证明和其他资产所有权变更有效证明);

(六)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及聘任合同。

及上述文件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办理时限:二个月

五、服务窗口

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劳动保障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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