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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对帮扶零就业家庭就业工作开展检查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时间:2008-1-18 9:44:46 |   浏览:

  

 

 


  劳社办字[2008]009号


  转发《关于对帮扶零就业家庭就业工作开展检查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就业办公室:
  现将省就业办《关于对帮扶零就业家庭就业工作开展检查的紧急通知》(皖就办1号),转发你们,请各地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对本地区零就业家庭就业工作开展全面的检查,特别是去年上报的261户零就业家庭是否落实到位

 

 

 

 

 

 

 

 

 

关于对帮扶零就业家庭就业工作开展检查的紧急通知
  皖就办〔2008〕1号 
   
   

各市就业办: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困难群体特别是零就业家庭就业问题,对做好困难群体就业工作作出一系列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狠抓落实,积极制定帮扶政策,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全省消除零就业家庭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一些零就业家庭人员的就业尚不稳定、政策在少数地方还未完全落实到位等问题依然存在。同时,新的零就业家庭也随时可能产生。为巩固全省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的成果,进一步深入开展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促进就业援助长效机制的建立,按照省政府领导的要求,决定对帮扶零就业家庭就业工作开展一次专项检查活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检查活动分成两个阶段:

(一)自查阶段(1月16日-1月31日):各市对零就业家庭援助工作开展全面自查。

(二)抽查阶段:在各地自查期间,省就业办将适时对部分市开展零就业家庭援助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二、检查范围

(一)通过援助已经实现就业的零就业家庭;

(二)目前尚未实现就业的零就业家庭;

(三)2008年新产生的零就业家庭。

各市可结合实际情况,自行扩大检查范围。


  三、检查内容

(一)对实现就业的困难家庭开展“回头看”活动。一要看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稳定状况:检查用人单位是否与零就业家庭成员签订劳动合同,零就业家庭成员的工资是否符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规定。二要看各项扶持政策的落实情况:检查事关零就业家庭切身利益的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奖励补贴、子女就学补贴等是否落实到位。三要了解他们在生产、生活方面还有哪些亟待解决的突出困难等。

(二)对尚未脱零或新产生的零就业家庭开展调查摸底工作。一要检查零就业家庭的《再就业优惠证》是否发放到位。二要检查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计划是否制定,就业服务承诺是否兑现,结对帮扶是否落实等。三要检查为零就业家庭是否推荐适合的岗位,当地是否有公益性岗位用于安排零就业家庭就业。四要检查有培训愿望的零就业家庭成员是否被推荐参加培训。五要检查他们在生活方面存在的突出困难等。


  四、检查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解决零就业家庭就业问题重要性的认识。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政治大局出发,进一步增强做好零就业家庭援助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特别是春节日益临近,全省和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做好零就业家庭就业工作,责任十分重大,意义十分重大,要带着对困难群众的深厚感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帮扶零就业家庭就业工作抓紧抓实,抓出实效。

(二)进一步巩固消除零就业家庭行动取得的成果。各地对“回头看”过程中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及时予以解决。对不签劳动合同、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督促用人单位立即改正。对扶持政策不落实的,要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加大力度,确保在春节前落实到位。通过开展“回头看”活动,进一步巩固消除零就业家庭行动取得的成果。

(三)对尚未脱零或新产生的零就业家庭作为重点帮扶对象。有关部门各级领导干部要与零就业家庭实行结对帮扶,建立落实保包责任制,帮扶到底。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针对零就业家庭的实际情况,通过签订一份就业服务承诺,在春节前免费提供三次岗位推荐、一次职业指导、一次职业技能培训推荐等措施,提供多项就业援助。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贮备一批公益性岗位,专门用于援助零就业家庭。组织开展送岗到家、送人上岗活动,使零就业家庭成员尽快实现就业。对零就业家庭出现的生活困难,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协调民政、教育、卫生部门及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加强协调配合,将零就业家庭作为社会救济或社会捐助的重点对象,给予多方援助。

(四)积极建立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长效机制。要建立零就业家庭的动态服务和管理制度。健全零就业家庭的调查登记、申报认定和就业服务制度。对不再具备零就业家庭的条件的要及时予以注销,对新产生的零就业家庭要及时予以认定,为其建立基础台账和服务档案。要制定零就业家庭预警机制和就业援助工作预案,对出现新的零就业家庭及时启动援助预案,实施有效的就业援助,确保出现一户、援助一户、消除一户、稳定一户,将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制度化,长期坚持下去。

   各市在2月1日前,将开展帮扶零就业家庭就业工作专项检查情况总结上报省就业办。

联 系 人:周  建     吕  泉

联系电话:(0551)2654537   2643964

电子邮箱:jyc@ahldt.gov.cn

 

                                                                                                  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二○○八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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