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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职工档案借调指南

时间:2008-1-17 16:52:45 |   浏览:

  

◆办事项目

失业职工档案借调

◆办理机构

滁州市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办理条件

市直已享受失业保险金的下岗失业人员

◆办理材料

(一)查阅档案

⑴ 本人身份证;

⑵《安徽失业职工登记证》。

(二)借阅档案

⑴ 本人身份证;

⑵《安徽失业职工登记证》;

⑶ 本人出具借条(如单位借阅,须出具介绍信并加盖公章)。

(三)调出档案

⑴ 本人身份证;

⑵《安徽失业职工登记证》(如《安徽失业职工登记证》遗失,须登报声明并提供登报凭证);

⑶ 再就业人员须新工作单位出具调档函。

◆办理程序(调出档案)

⑴失业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安徽失业职工登记证》前往档案代理窗口办理(再就业人员须新工作单位出具调档函);

⑵工作人员将档案封口并加盖公章交于调档人;

⑶工作人员在《失业职工档记录》上登记,并由调档人签字;

⑷《安徽失业职工登记证》由失业中心收回(如失业保险金未领完,在调档之日停发)。

◆受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收费标准

缴纳2元/月档案保管费(保管费自领完失业保险金至调档之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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