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事项目
失业职工档案借调
◆办理机构
滁州市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办理条件
市直已享受失业保险金的下岗失业人员
◆办理材料
(一)查阅档案
⑴ 本人身份证;
⑵《安徽失业职工登记证》。
(二)借阅档案
⑴ 本人身份证;
⑵《安徽失业职工登记证》;
⑶ 本人出具借条(如单位借阅,须出具介绍信并加盖公章)。
(三)调出档案
⑴ 本人身份证;
⑵《安徽失业职工登记证》(如《安徽失业职工登记证》遗失,须登报声明并提供登报凭证);
⑶ 再就业人员须新工作单位出具调档函。
◆办理程序(调出档案)
⑴失业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安徽失业职工登记证》前往档案代理窗口办理(再就业人员须新工作单位出具调档函);
⑵工作人员将档案封口并加盖公章交于调档人;
⑶工作人员在《失业职工档记录》上登记,并由调档人签字;
⑷《安徽失业职工登记证》由失业中心收回(如失业保险金未领完,在调档之日停发)。
◆受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收费标准
缴纳2元/月档案保管费(保管费自领完失业保险金至调档之日计算) |